《麦氏操盘王》系列证券分析软件总代理协议
2008-02-23 17:33:02
《麦氏操盘王》软件代理协议
甲方:广东省麦氏操盘王证券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时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 代理《麦氏操盘王金手指》软件(以下称代理产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代理业务开展进行支持与指导。
B.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产品经销行为进行管理, 若乙方出现损害甲方或者代理产品的形象或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停止合作,由此而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全部由乙方承担。
C.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其产品销售情况,用做登记备案及提供产品或技术服务之需。
D. 甲方保留对其被代理产品的价格制订权和发表权(如价格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E. 如合同签订三个月销售额达不到十万元,立即取消代理资格。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所代理产品的有关技术支持文档。
B.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及时、合理的技术支持、产品培训以及关于所代理产品的信息。
C.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映代理产品存在的缺漏。
E. 乙方有义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政策及其它政策,并严格保密。
F. 乙方所有涉及代理产品的广告文案应提交甲方审核,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服从。
G. 乙方对代理产品所做宣传中,不得使用对比方式、不得使用“唯一”、“最”等字词;不得攻击其他品牌产品;不得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夸大和变更麦氏操盘王科技有限公司所作的产品和服务承诺。因乙方行为、遗漏或错误表达而引起用户投诉或其他第三方法律诉讼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五、乙方晋级条件:
如乙方是“普通代理”(10万元申购产品代理权),在协议期间内、没有总代理情况下,提货款达35万,则晋升为市总代理;提货款达100万,则晋升为省级总代理.
六、业务管理
按照本协议附件《麦氏操盘王代理制度》中有关规定进行。该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七、付款及结算
1.付款:乙方以甲方公布的统一价格向甲方进货,进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帐户汇入款项,甲方收到货款并确认其真实性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要求购进的货物发出。
2.结算:甲乙方应在代理协议期满之时,完整、准确结算协议期间应付或应收款项并结清上述款项。
八、其他
1.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且代理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方可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授权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2. 如任何一方行为严重违反协议,可书面形式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共3页(含《代理制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时间: 年 月 日
《麦氏操盘王代理制度》
一、 代理制度制订原则
1.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同时高效率建设产品销售渠道;
2.充分照顾代理商利益, 与产品代理商共同进步, 共同收获。
二、代理商条件:
1、 有独立办公场地、两台以上电脑、联系电话等;
2、 为人诚实,善待客户;
3、 有相关经验,有能力配备两个以上技术支持人员;
4、 总代理需要有举办大型市场活动和发展下级代理商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软件销售渠道;
6、 能够遵守我公司的代理销售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经销价格
注意:各代理商均不得跨区销售,不得低于统一价销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资格。
销售渠道 |
进货折扣 |
市场统一价 (元/套) |
代理商
|
(销售价格以
网站公布为准) |
麦氏操盘王鬼域版:23800元
麦氏操盘王金手指: 8800元 麦氏操盘王黄金眼:16800元
麦氏操盘王九阳神功:19800元 |
四、同意以上所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广东省麦氏操盘王证券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